性騷擾防治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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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防治專區

發佈日期 : 2025-02-14
禁止性騷擾

*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。
*性騷擾他人者,依法得處罰緩。乘機襲胸摸臀或觸摸他人隱私部位,被害人可提出刑事告訴。
*性騷擾他人或性侵害他人,除負有法律上之刑事與民事責任外,本單位亦將依內部規定懲處。
*發現性騷擾事件需本單位立即協助處理者
請撥打本單位聯絡電話:26011014分機800

*性騷擾防治--禁止性騷擾行為樣態:
(1)搭乘公共運輸工具,時時尊重身體界線。
(2)請勿偷拍他人隱私與私密部位。
(3)請勿在網路上散布猥褻、色情的圖文或影片。
(4)在職權不對等的互動中請尊重互動對象的感受。
(5)請包容多元,尊重不同性別特質的人。

本校訂有「新北市立林口國民中學性騷擾防治、申訴及調查處理措施」
本校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:
單位名稱:  人事室   
專線電話: 02-26011014分機800 
傳  真: 02-26034739 
電子郵件: ad3189@ntpc.gov.tw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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