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.01.22新北教特字第1110126626號函:有關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,請確依說明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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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.01.22新北教特字第1110126626號函:有關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,請確依說明辦理

發佈日期 : 2022-01-28
公文訊息轉知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.01.22新北教特字第1110126626號函:有關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,請確依說明辦理。
鑑於近年跟蹤騷擾事件頻傳,造成社會危害,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、行動自由、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,免於受跟蹤騷擾行為侵擾,維護個人人格尊嚴,跟蹤騷擾防制法業經110年12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8131號令制定公布,並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。
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,請依教師法規定,本於權責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,並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是否應予解聘、不續聘或停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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